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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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

国发[1987]95号
全国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经过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已经初步完成了从单纯救济向经济开发的根本转变,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开发作为一项将最终解决中国贫困地区农民温饱问题,进而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伟大历史性事业,不仅得到了全国上下的高度重视,受到
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而且得到了国家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人民解放军、民主党派、科研教育单位、工商企业等社会各界以及发达地区的广泛支持。目前,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已经起步,进展较快,效果明显,形势很好。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扶贫没有完全落实到户,解决温饱不够稳定。因此,当前工作的关键不是再提出什么新的口号,而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已经明确的方针和目标,深入调查,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狠抓落实。在坚持改革的基础上,千方百
计提高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扎扎实实地实现“七五”期间解决贫困地区大多数群众温饱问题的目标,加快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的步伐,为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面貌创造条件,这就是经济开发全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一、明确工作重点,扶贫落实到户
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贫困地区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实现这一任务的考核标准是,现在的贫困户能否在经济开发的过程中得到有效扶持,从而在1990年前解决温饱问题。
目前有三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空喊三年五年解决温饱,没有扶贫到户的具体规划和措施;二是要求过高过急,脱离了现灾财力、物力的可能;三是不论穷富一起扶持,又犯了平均主义的毛病。这些,都不利于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摸清底数,明确对象。每个贫困县都要组织干部逐乡、逐村、逐户调查,尽快彻底分清谁是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户,谁是五保户和救济户。贫困户尤其是贫困户中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房不避风雨的“三不户”,是当前经济开发中扶持的重点。五保户和没有生产能力的救济户的
生活问题属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主要依靠现在行之有效的乡村五保办法和正常的救济以及组织力所能及的生产去解决。
要为贫困户建立档案,县建簿、乡造册、户立卡,限期解决温饱,按期检查验收。
(二)先易后难,分批解决。要优先扶持有志气、肯努力的贫困户,先温饱、先脱贫,树立榜样,增强信心,带动其他贫困户,分年分批解决问题。
(三)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各个贫困县都要将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整体目标分解为分年分批扶贫的具体任务,层层落实到县、乡、村主要领导干部身上,并把扶贫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工作述职、政绩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二、发展商品经济,强化社会服务体系
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主要是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商品经济。目前,多数地区解决温饱问题是从自给性的种养业起步的,但从长远看,只扶持小农经济的自给性生产,不把解决温饱问题与发展商品经济结合起来,不改变单一畸形的产业结构,就不可能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从根本上
脱贫致富。
发展商品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就是要背靠资源,面向市场,改造传统产业,开发新兴产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更多的收入。当前贫困地区产业政策的重点是:
(一)用先进的技术和物质手段改造传统的种养业,尽可能提高粮食自给率,支持多种经营的发展。提高粮食自给率的途径主要是:逐步改善生产条件,抓好农田基本建设,使贫困户有一定数量的旱涝保收田;国家和地方要专项增加贫困地区的化肥、地膜等物资投入,推广良种、良法
,提高单产;在粮食紧缺的情况下,要适当控制养殖业和酿造业中大量消耗粮食的项目,大力发展食草畜禽和以果品为原料的酿造业。
(二)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各种家庭工副业,特别是要把发达地区劳力密集、收益相对较低的产业逐步移植到贫困地区,抓紧组织剩余劳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国家和地方要有计划地为贫困地区搞好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工业、商品流通的发展。要利用贫困地区廉
价劳务的优势,继续搞好以工代赈。用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的工作,今年开始试点,明年要逐步展开。
(三)有领导地组织劳务输出。劳务输出是投资少、见效快,既能治穷致富,又能开发智力的重要产业,要高度重视,大力发展。
就一个区域来说,无论发展什么产业,都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连片发展,逐步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要以产品加工为龙头,系列开发,综合利用,创造自己的主导产业和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组织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必须搞活流通,强化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提倡多方来办系列化综合服务。农村供销社以及商业、粮食、外贸等部门,过去是以产后服务为重点,现在要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扩大服务领域,增加产前、产中的服务。农业、畜牧、林业、
水利、农机、渔业、科技等部门的农村服务组织,过去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现在要增加产前和产后服务,并允许他们逐步办成服务型的经济实体,充分发挥行业服务的作用。同时,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农村能人、专业户、联户兴办各种服务型经济组织,聘请民间能人参加,建立各种行业协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要逐步将政府组织生产的某些职能转移给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使他们成为联系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经济的主要力量。

三、因地制宜,兴办乡村扶贫经济实体
扶贫到户不完全是把扶贫资金直接分配到户,对那些素质低、缺乏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是依靠能人兴办扶贫经济实体,工作到户、服务到户、效益到户、解决温饱到户。
兴办扶贫经济实体是群众的创造。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扶贫经济实体,大多是龙头企业,不仅直接安排了一批贫困户劳力就业,而且带动了周围大批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这种“扶持一个点,安排一批人,带动一大片”的做法,突破了就贫困户解决贫困户问题的传统做法,提高了资
金的使用效益和还款能力,改变了完全依靠乡村干部和行政手段送钱分物的老办法,闯出了依靠经济组织扶贫的新路子。从现在起,还没有扶贫经济实体的地方要试办,已经办起来的地方,要总结经验,逐步发展。
(一)扶贫经济实体,必须以扶贫为使命,以办龙头企业为重点,具有安置一批贫困户就业,带动一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双重功能。
(二)扶贫经济实体,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办,集体可以办,农村能人和城市下乡的科技人员也可以办。谁有条件办,谁办得好就支持谁。
(三)无论谁办扶贫经济实体,开发什么项目,扶持多少钱,安置多少人,带动多少户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都要经过严格考核和审查。
(四)对扶贫经济实体的资金扶持要采取多种形式,可以直接扶持,可以由贫困户带资入股,也可以采取其它形式。
(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民政部门办福利工厂的作法,制定扶持扶贫经济实体发展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扶贫项目要公开招标,实行承包开发
为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把竞争机制引入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今后凡是适合承包开发的扶贫项目都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既要对内,也要对外,小型项目可以承包给当地有技术专长、有经营能力、敢于承担风险的人去办;资金数额较大,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当地没有
能力开发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不好的现有企业,要欢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及社会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承包开发。通过这种形式,突破就贫困地区解决贫困地区问题的小圈子,把外部的先进技术、企业管理经验、产品销售渠道一起带入贫
困地区,深化已有的对口支援、横向联系,把贫困地区开发与发达地区的发展结合起来。
招标要由省、地、县分别不同情况具体组织。承包项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由承包单位和承包人独立经营,也可以联营,或采取其它形式。对外发包,一般是贫困地区出资金、资源、场地、劳务,承包单位出技术、设备,并可直接经营管理,也可以出钱兴办合资或独资企业。产
品的处理权以及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无论对内对外发包,都要明确开发什么产品,投资数量,经济效益,解决多少贫困户的问题,并签订承包合同,办理公证手续。各地应制订相应的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此外,各省(区)还可以拿出一点扶贫资金,直接交给省(区)内外的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先进企业,到指定的贫困县进行经济开发的试验,以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投资方式。

五、资金要按使用效益分配
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好坏是衡量经济开发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目前,资金投放量并不算少,但统筹安排、配合使用不够,经济效益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一)省、地、县都要弄清来自各个渠道的扶贫资金究竟有多少,然后根据“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重点使用”的原则,把中央和地方用于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资金捆起来使用,使各方面的扶贫资金有机结合,形成整体效益。
(二)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一是扶持的贫困户能不能按期解决温饱问题;二是信贷资金和其它有偿资金能不能如期归还。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三)严格按经济效益分配使用资金。明年,国家对省仍暂时按贫困人口分配扶贫资金,但省对县要打破按人口分钱吃大锅饭的作法,哪个县项目选得准,资金管得好,经济效益高,就多给扶贫资金;反之则少给扶贫资金;对那些胡乱花钱、不讲效益的县,要追究责任,加强领导,否
则暂停使用扶贫资金。今年底,各省、自治区要组织有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参加的资金使用评审小组,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拟定明年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评审组重点抽查。今后,定期检查要成为一项制度。
(四)各项扶贫资金都要做到资金、计划单列,适时投放,加速周转。银行、财政等投资部门要通力合作,简化手续,力争所有年度扶贫开发资金在春耕生产前下达到县。各县经济开发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协助投资部门积极回收贷款和其它有偿资金。

六、功夫要花在项目的准备和管理上
项目准备和管理是当前经济开发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缺乏总体规划,项目准备不足,论证不够,甚至不懂得怎么搞项目,提不出符合标准的项目,或随意变动项目,或管理不善,严重影响资金的适时投放和经济效益。为此,要求做到:
(一)各贫困县要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贫困地区2000年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议的精神,集中力量,认真搞好长远和中近期开发规划。凡经反复论证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开发规划,不要因为县级领导班子换届或个别领导人的更替而
随意变动。
(二)各贫困县要把开发规划分解成具体开发项目,普遍建立项目库,并注意根据情况变化,筛选、增减、调整项目,搞好项目储备。要做到项目等资金,不要资金等项目。
(三)各级经济开发领导部门要及时组织银行、财政等投资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共同搞好项目评估论证,改变目前论证不充分、审批不及时或互相扯皮的状况。各业务部门要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实行归口管理,提供配套服务,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取得预期效果。

七、把智力开发摆到重要的位置
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归根到底是人的智力开发。从长远看,发展基础教育是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的重要出路。但在目前情况下,提高素质的主要办法是,转变观念,放宽政策,把现有一切可以有所作为的人才发掘出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同时以在乡知识青年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
农民技术培训。
(一)大量启用农村乡土人才。启用乡土人才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改变陈旧观念,把农村能人作为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肃清各种“左”的影响,为乡土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工商、银行、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农村能人,真正
放宽政策。
(二)稳定本地人才,吸引外地人才。要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贫困地区人才大量外流问题。在充分发挥当地人才作用的同时,要广泛吸引一切可以到贫困地区来的国家机关、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社会上有专门才能、专业知识的人,到贫困地区来承包开发项目,领办乡
镇企业,兴办各种扶贫经济实体。无论是外地来的还是本地的知识分子,一律按其在经济开发中的贡献确定报酬和各种优惠待遇。
(三)以在乡知识青年为重点,认真办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要根据项目开发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尽快使每个贫困户有一个劳动力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在乡初中、高中毕业生年轻有文化,而且有要求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强烈愿
望,是贫困地区发展的希望所在,要把他们作为当前智力开发的主要对象,使他们迅速成长为经济开发的带头人。当地中小学也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可能,为农民脱贫致富做出贡献。
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落实从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拿出的、相当于专项贴息贷款百分之五的技术培训费。
(四)轮训干部,提高各级干部对经济开发的领导水平。从今年起到明年上半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要把全国三百多个重点贫困县的两千名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其他贫困县以及所有贫困县的基层干部,由省、地、县分别安排培训。

八、把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开发的支柱
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开辟脱贫致富门路,要把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商品经济摆上突出地位。
(一)要结合“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的实施,认真组织力量抓好现有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一是要结合提炼当地的先进经验,比如粮食、畜牧、林果业等方面的高产经验,积极示范,大力推广。二是利用技术市场积极从外地引进最迫切需要的科技成果,提高生产水平,取
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智力扶贫的作用,帮助制定和完善经济开发规划,进行咨询指导,参与各项经济技术决策,建立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担任贫困县的经济开发顾问。
(三)科技扶贫既要提倡有偿服务,也要强调发扬扶贫济困的精神。对那些为贫困地区发展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为使更多的科技人员投身这项事业,各省(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必要的鼓励政策。

九、贫困县要把带领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任务
县一级领导是搞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关键,因此,各贫困县要把带领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任务,要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一个贫困县的工作重点是否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主要看这一条。所以,县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全力以赴,不能仅仅交给某个业务
部门或几个人去办。
加强对经济开发工作的领导,各省(区)要为贫困县配备坚强的领导班子,并保持相对的稳定;省、地、县都要选拔得力干部,健全和充实经济开发办事机构。对勇于开拓进取、扶贫政绩突出的干部,要支持、要保护、要表彰奖励。
贫困县各级干部以及各机关、各部门派到贫困地区去的干部,都要深入下去,帮助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治穷致富的精神,帮助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提倡先富帮后富,富户带穷户。要因地制宜地帮助贫困户找到脱贫的门路和办法,把工作做到实处。
贫困县要做到经济开发和计划生育两手抓,尽快改变某些地区人口增长超过粮食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非正常状况。

十、国家机关各部门要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做出更大贡献
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都要把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纳入工作计划,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尽可能给予更多的支持。对阻碍贫困地区发展的几个突出问题,如入畜饮水、库区移民、农电、公路、地方病、智力开发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尽快专门研究
,采取有力的措施,协同地方,认真解决。
今后,各部门在制定指导全局发展的统一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切忌采取穷富一刀切的办法。
国家机关各部门有重点地帮助一片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是一项有力措施。现在,已有一些部门派出了调查组、工作团,分片联系、帮助贫困地区,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各省、自治区厅局开展对口支援、包干扶贫也做出了很大成绩。对此,要充分肯定,继续发扬,坚持下
去。各级领导机关每年要进行一次总结检查,对在扶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鼓励。



198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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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1年2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请及时报告总行投资调查部。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建设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检验项目评估和贷款实施管理工作质量,总结贷款决策的经验教训,提高项目评估、贷款决策和贷款实施管理水平,促进贷款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后评价是对已全部建成投产的贷款项目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工作过程,是贷款项目管理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项目后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利用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含内、外资)发放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的选择范围主要是建设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项目和其它能提供典型经验、教训的项目。
第四条 项目后评价的时机,一般在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3--5年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五条 项目后评价工作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建设银行投资调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信贷部门、稽核审计部门配合。
第六条 项目后评价的程序为:
1.确定后评价项目;
2.组织项目后评价小组,制定后评价荼计划;
3.收集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和数据;
4.根据本办法各项内容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
5.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
6.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7.将项目后评价中揭示的重要问题及其对策或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七条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概况;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后评价;
3.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
4.财务后评价;
5.国民经济后评价;
6.社会效益后评价;
7.总结与评价。

第二章 企业概况
第八条 编制《企业概况表》(后评价表1),进行必要的文字叙述。
第九条 企业的名称、性质、等级、主管部门、地理位置,企业的建立时间及其发展过程概况。
第十条 企业规模状况,主要包括:
1、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2、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及其来源;
3、主要设备台数及其技术水平;
4、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投产后历年产量;
5、职工人数及构成。
第十一条 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内容包括:
1、企业的经营方式;
2、企业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3、企业投产后历年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劳动生产率、产值、利润及税金等情况;
4、企业在同行业和在地区经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影响;
5、企业是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TQC),产品质量及其获奖情况;
6、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尤其领导人)素质情况;
7、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8、企业近几年新产品研制开发情况。
第十二条 企业资信情况,主要包括:
1、产品在用户中的声誉和影响;
2、企业负债及偿债(包括偿还建行贷款)情况。

第三章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后评价
第十三条 编制《项目建设概况表》(后评价表2),并进行简要文字论述分析。
第十四条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执行表》(后评价表3)和《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分析表》(后评价表3--1),进行必要的文字叙述。主要内容为:
1、将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与项目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估算数和最初批准的概算总投资额进行比较,计算出投资超支额或投资节约额。如投资超支额度大,则要分析引起超支的原因,应按预留投资缺口,设计方案变更,设计漏项,建设单位自行改变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主要设备及建材价格变动,汇率、利率、工期、费用标准变动,损失浪费等类原因进行分析,计算各类因素占超支额总超支额的比例。
2、根据“后评价表3”和“后评价表3--1”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率(或节约率),其公式如下:
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率(或节约率)=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最初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100%
最初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式中,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应包括建设期利息(以下同),一般应根据竣工决算报告中的数字进行分析后取得。
第十五条 落实投资管理责任制情况。项目是否实行了投资包干、工程招标承包责任制,并说明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编制《项目投资来源表》(后评价表4),进行投资资金来变化情况分析。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工期情况分析。将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与项目计划工期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原因,计算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公式为:
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实际建设工期(月)--计划工期(月)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形成率分析。
计算公式为:
项目实际交付使用固定资产额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形成率=━━━━━━━━━━━━━×100%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应将其计算结果与项目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形成率进行比较,也可与全国其它同类项目的固定资产形成率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九条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分析。计算公式为:
单位生产能力实际投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项目实际形成生产能力。
应将计算结果与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测数进行比较,与同类型已竣工项目的实际数字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二十条 项目工程质量评价。项目工程质量较差时要说明导致工程质量差的主要原因,分析计算因工程质量差所造成的投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对贷款项目经办行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说明经办行针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对控制投资提出了哪些合理化建议及其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和实际效果,经办行在贷款实施管理工作上有哪些经验和教训?

第四章 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生产条件及经营情况后评价,是从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能力利用率入手,分别从产品销售市场、工艺技术及设备、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供应、资金供应、管理等方面,分析影响和制约生产能力利用率的原因。
第二十三条 编制《产、销情况分析表》(后评价表5),进行生产能利用率分析。生产能力利用率计算公式为:
年实际产量
生产能力利用率=━━━━━━━×100%
设计年生产能力
第二十四条 设备及工艺技术后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工艺概述,分析其选用工艺是否先进、适用,前后工序布置是否合理?
2、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设备之间生产能力是否配套?项目采用了引进设备时,要着重分析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之间能力及工艺上是否配套?若不配套,则要分析其主要原因。
4、产品质量和原材料、能源消耗指标水平,与国际、国内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多大?
5、项目采用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情况。项目采用了引进技术时,要着重分析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能力。
6、职工素质是否与先进技术的要求相适应?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价项目建设规模的经济性。
第二十五条 编制《原料》能源供求情况分析表》(后评价表6),进行项目生产物资供应及其它生产条件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项目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的品种、质量、数量是否满足实际需要?
2、流动资金供应是否满足生产的实际需要?企业自补能力如何?
第二十六条 产品销售市场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项目投产以来的产品质量、销售量各为多少?其中出口量及主要销售范围。
2、分析主品的产市竞争能力,包括产品质量对产品销售的影响,预测产品市场需求前景;针对产品市场销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徽。
3、分析项目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市场需求预测的数字和结论与实际情况差异及其主要原因。

第五章 财务后评价
第二十七条 财务后评价是指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物价格和税率,计算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和产生的实际效益,并站在新的时点上,依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预测项目计算期内未来时间将要发生的效益和费用,据以考察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和财务清偿能力等财务状况。
第二十八条 财务后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财务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财务盈利能力后评价和清偿能力后评价,财务手评价的主要评价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固定资产贷款偿还期和到期贷款偿还率。财务后评价辅助评价指标财务净现值、设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
第二十九条 财务后评价指标的结果应与项目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应指标的数据进行对比,着重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建设工期、达产年限和达产率、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产品成本、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来分析其对评价指标的影响,找出影响评价指标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分析引起些主要因素变化的深层原因。
第三十条 财务后评价基本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
1、编制《总成本分析表》(后评价表7)。将后评价表7所提供的成本数字与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应值相比较,找出影响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其影响程度。除编制总成本表外,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编制单位产品成本表(见后评价表7--1),将主要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与预测值进行对比分析。
2、编制《税金与利润分析表》(后评价表8)。将后评价表8中的实际数与项目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数相比较,着重从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成本、税率的变化等方面分析并找出引起税金、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3、编制《贷款偿还期计算表》(后评价表9)。根据后评价表9的有关数字,并与评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项还款资金来源变化的主要原因。
4、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后评价表10)。该表是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考核基础,分析计算项目实际已发生的各年现金流量,并据此预测计算期内未来各年现金流量,用以计算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财务收益净现值。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应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1)建设期现金流量应根据批准的各年建设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和竣工决算报表分析计算填列。实际生产期和预测生产期现金流量核后评价各表有关数据填列。
(2)流量表中现金流入项中的“退税”是指生产经营期按规定退还给企业的产品税等各种税金,应按实际发生数和实际发生时间填列;预测年份无退税依据时,可不填列。现金流出项的“上交销售税金”中不应再扣除退税额。
(3)现金流入项的“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生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基建收入的计算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4)在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中,包括了项目竣工时的结余资金和实现的全部包干节余。投资包干节余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结余资金用于上交或还款部分,需在现金流入项中反映。
(5)进行现值分析时,已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用投资支付的利息、挂帐利息。
(6)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应包括建设期任何借款支用,包括储备借款和周转借款的支出或占用,但用投资借款归还这些借款时应抵扣还款年的投资流出,以真实地反映投资流出的实际发生时间和数量。
(7)现金流出项“固定资产投资”不应包括建设期设备材料溢价,因为这些材料设备仍被项目占用。
(8)停缓建的工程项目重新上马一般可视作重新决策,折现起点选择应为重新开工年份。对于折现起点以前年度已发生的投资支出及其形成的财产,原则上把已丧失市场价格的部分全部视作沉没成本不予考虑,仍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部分,则按市场价格作为折现起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折现。实际操作中,可对这些财产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
(9)现金流出项“经营成本”可根据总成本表按下式计算:
经营成本=销售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或维简费、摊销费)--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净支出--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初余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末余额
第三十一条 财务盈利能力后评价,包括以下指标:
(一)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FIRRe),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达式为:

∑(CI--CO)t·(1+FIRRe)--t=0
t=1
式中,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项目计算期总和(t=1,2,3……n)
t=1
FIRRe——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
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有效生产期。建设期根据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生产期根据主要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和产品寿命期确定,一般工业项目有效生产期不宜超过20年。为便于与前评估相比较,计算期应尽可能与前评估一致。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e)可用插值法计算:
|NPV1|
FIRRe=i1+(i2--i1)━━━━━━━━━━━━━━━
|NPV1|+|NPV2|
式中:i1——试算时低折现率;
i2——试算时高折现率;
|NPV1|——对应于低折现率i1的净现值(正值)的绝对值;
|NPV2|——对应于高折现率i2的净现值(负值)的绝对值。
试算时,i1、i2两个折现率之差不超过5%。
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与项目实际资金成本比较,若大于资金成本,表明项目在财务上达到或超过了资金成本所要求的最低盈利能力。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还应与国家最新规定的行业或部门基准收益率比较,若大于基准收益率,则说明项目在财务上达到了国家对本行业项目最新的最低的财务收益能力的要求。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还应与项目评估时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进行比较。
(二)后评价投资利润率则指项目投产后各年实际生产期内满负荷生产年份,实际利润总额与项目实际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润率=年实际利润总额/项目实际总投资×100%
上式中:项目实际总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项目
实际占用流动资金
若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无满负荷年份,年利润总额则取实际生产年份中年利润总额量高值。
(三)后评价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内满负荷生产年份的年实际利税总额与项目实际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实际利税总额/项目实际总投资×100%
若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仍无满负荷生产年份,年利税总额则选用实际生产年份中的年利税最高值。
第三十二条 贷款偿还情况后评价。主要分析贷款偿还期和到期贷款偿还率。
(一)到期贷款偿还率,是指从项目投入资金到后评价时止,企业实际偿还贷款额与按项目借款合同到期应偿还贷款额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到期累计已偿还贷款额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
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到期贷款偿还率大于或等于1时,表明项目已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当期贷款偿还率小于1时,表明该项目未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
(二)后评价贷款偿还期。它是指在国家财税制度规定及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可用作还款的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偿还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后评价贷款偿还期一般采用列表法计算。见《贷款偿还期计算表》(后评价表9)。
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时,后评价时点以前发生的贷款本息和还本付息,均按各年实际发生数填列。后评价预测年份应计利息,应根据借款合同和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计息方法、还本付息方法等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应与项目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期限进行比较,分析项目是否能按期归还本息。
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时,应将后评价贷款偿还与评估时贷款偿还期进行比较,分析项目是否能按期偿还建设银行贷款。如不能按期偿还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加快贷款回收的对策和建议。

第六章 国民经济后评价
第三十三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是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采用不同时期的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国家参数,对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项目实际发生的和计算期未来时间各年预测的财务费用、效益进行调整,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
第三十四条 需要进行国民经济后评价的项目,一般是在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时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或有特殊需要的其它建设目,项目评估时没有进行国民经济评估的项目,一般不做国民经济后评价。
第三十五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应遵循统一的费用、效益划分原则。项目的效益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出的贡献,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项目的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所付出的代价,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三十六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确定投入产出物的影子价格时,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的划分原则及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度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物,应采用对应年份的影子价格来计算费用效益;后评价时点以后的投入产出物影子价格,应遵循国家最新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第三十八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影子汇率、贸易费用率、影子工资等重要评价参数,不同时期应采用国家统一发布的对应时期数值。
第三十九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时,不同时期社会折现率相差不大时,为简化现值计算,社会折现率可以采用国家最新颁发的数值。
第四十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报表的编制与数据调整、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计算。
第四十一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基本报表编制与数据调整。
1、编制《国民经济后评价数据调整汇总表》(后评价表11)。数据调整是指在财务后评价基础上按照投入产出物类型划分原则及国家参数选择原则,对项目的投资、销售收入和经营成本进行调整。数据调整和计算方法参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评估实施办法》中的相应规定执行。《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后评价表12),进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基础,分析计算项目实际已发生的各年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预测计算期内未来各年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用以计算全部投资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和经济净现值。编制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国民经济后评价时,国家对项目的各种补贴、企业向国家交纳的各项税金,国内借款利息及一些明显不属于国民经济消耗的摊派收费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因此不计为项目的费用或效益。
(2)建设期应付款增加,反映项目占用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可用资源,应作为费用流出;建设期应收款和增加反映被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占用可用资源还未形成项目内部消耗或费用,根据费用、效益同口径的原则和转移支付不计为项目费用的原则,应收款可不作为费用流出。
(3)费用流量项中的“经营费用”不包括计入生产费用中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4)费用流出项中的“营业外净支出中的费用部分”,系指营业外支出中确应计为国民经济费用的部分,其它营业外收支均为转移支付不计为效益或费用。属国民经济费用的营业外支出一般有企业搬迁费、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非常损失、治理“三废”支出等。
第四十二条 项目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计算。国民经济后评价指标只设置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e)和后评价经济净现值(ENPVe)。
(一)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e),是反映项目的国民经济净效益的相对指标,它是使项目计算期内经济净现值累计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其表达式为:

∑(Be--Ce)t(1+EIRRe)--t=0
t=1
式中:Be——后评价时效益流量;
Be——后评价时费用流量;
(Be--Ce)t——第t年净效益流量;
n——项目计算期。
(二)后评价经济净现值(ENPVe),是反映项目的国民经济净效益的绝对指标。它是用社会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效益流量折算到项目实施初期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为:

ENPVe=∑(Be--Ce)t·at
t=1
式中:at——对应于第t年的折现系数,各年按统一最新社会折现率i
e折现时,at为:
at=(1+ie)--t
第四十三条 国民经济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应与国家最新发布的社会折现率进行比较,若大于最新社会折现率,则表明项目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最新规定和要求达到的最低社会盈利水平。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还应与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时的经济内部收益率比较,若大于评估时经济内部收益率,则说明项目达到或超过了预期社会盈利能力。后评价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时,表明国家为项目付出贷价后,除得到符合国家最新规定的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得到了以净现值所表示的超额社会盈余。

第七章 社会效益后评价
第四十四条 项目社会效益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改善生产力布局,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环保及生态平衡、交通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实际影响。
2、项目对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进步的实际影响。
3、项目对改善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实际影响。
4、项目能耗状况。一般可用近三年产值综合平均能耗指标来反映。计算公式为:
产值综合平均能耗=近三年累计能耗/近三年累计产值
式中,能耗应折成标准煤计算。对耗能大的产品也可用近三年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指标反映。
第四十五条 项目社会效益后评价指标数值应与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

第八章 总结与评价
第四十六条 编制《项目财务及经济效益指标对照表》(后评价表13)。后评价总结的内容包括:
1、总结项目投资和贷款决策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2、总结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3、总结贷款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四十七条 评价贷款项目评估工作的成功与失误。
第四十八条 提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加快贷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项目后评价报告及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归入项目档案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概况表
后评价表1
━━┳━━━━━━━━━━┳━━━┳━━━━━━━━━━━━━━━━
┃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量
┃ ┃内 容┣━━━┳━━━┳━━━┳━━━━
序号┃ 企业概竞指标名称 ┃ 或 ┃产 品┃计 量┃生 产┃投产后最
┃ ┃数 量┃名 称┃单 位┃能 力┃高年产量
━━╋━━━━━━━━━━╋━━━╋━━━╋━━━╋━━━╋━━━━
1 ┃企业名称 ┃ ┃ ┃ ┃ ┃
━━╋━━━━━━━━━━╋━━━╋━━━╋━━━╋━━━╋━━━━
2 ┃企业地址 ┃ ┃ ┃ ┃ ┃
━━╋━━━━━━━━━━╋━━━╋━━━╋━━━╋━━━╋━━━━
3 ┃企业主管部门 ┃ ┃ ┃ ┃ ┃
━━╋━━━━━━━━━━╋━━━╋━━━╋━━━╋━━━╋━━━━
4 ┃企业建立时间 ┃ ┃ ┃ ┃ ┃
━━╋━━━━━━━━━━╋━━━╋━━━╋━━━╋━━━╋━━━━
5 ┃企业等级 ┃ ┃ ┃ ┃ ┃
━━╋━━━━━━━━━━╋━━━╋━━━╋━━━╋━━━╋━━━━
6 ┃企业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
━━╋━━━━━━━━━━╋━━━╋━━━╋━━━╋━━━╋━━━━
7 ┃企业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
━━╋━━━━━━━━━━╋━━━╋━━━╋━━━╋━━━╋━━━━
8 ┃企业职工人数 ┃ 人 ┃ ┃ ┃ ┃
━━╋━━━━━━━━━━╋━━━╋━━━╋━━━╋━━━╋━━━━
9 ┃其中:技术人员 ┃ 人 ┃ ┃ ┃ ┃
━━╋━━━━━━━━━━╋━━━╋━━━╋━━━╋━━━╋━━━━
10┃ 管理人员 ┃ 人 ┃ ┃ ┃ ┃
━━╋━━━━━━━━━━╋━━━╋━━━╋━━━╋━━━╋━━━━
11┃全年全部流动资金平均┃ ┃ ┃ ┃ ┃
┃占用额 ┃ 万元┃ ┃ ┃ ┃
━━╋━━━━━━━━━━╋━━━╋━━━╋━━━╋━━━╋━━━━
12┃全年定额流动资金平均┃ ┃ ┃ ┃ ┃
┃占用额 ┃ 万元┃ ┃ ┃ ┃
━━╋━━━━━━━━━━╋━━━╋━━━╋━━━╋━━━╋━━━━
13┃企业自有流动资金 ┃ ┃ ┃ ┃ ┃
━━╋━━━━━━━━━━╋━━━╋━━━╋━━━╋━━━╋━━━━
14┃流动资金借款 ┃ 万元┃ ┃ ┃ ┃
━━╋━━━━━━━━━━╋━━━╋━━━╋━━━╋━━━╋━━━━
15┃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次/年┃ ┃ ┃ ┃
━━┻━━━━━━━━━━┻━━━┻━━━┻━━━┻━━━┻━━━━
填表说明:1、企业固定资原值、净值,职工人数,流动资金各栏数字,均按
项目后评价时上年度实际数填列;
2、“企业等级”按企业在达标升级中获得的国家企业级别填列,
如“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等。

项目建设概况表
后评价表2
┏━━┳━━━━━━━━━━━┳━━━━━━━━━━━━━━━━━┓
┃序号┃面日概况 指标名称 ┃ 内容或数量 ┃
┣━━╋━━━━━━━━━━━╋━━━━━━━━━━━━━━━━━┫
┃ 1┃项目名称 ┃ ┃
┣━━╋━━━━━━━━━━━╋━━━━━━━━━━━━━━━━━┫
┃ 2┃项目建设性质 ┃ ┃
┣━━╋━━━━━━━━━━━╋━━━━━━━━━━━━━━━━━┫
┃ 3┃项目类型 ┃ ┃
┣━━╋━━━━━━━━━━━╋━━━━━━━━━━━━━━━━━┫
┃ 4┃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时间┃ ┃
┣━━╋━━━━━━━━━━━╋━━━━━━━━━━━━━━━━━┫
┃ 5┃项目评估单位 ┃ ┃
┣━━╋━━━━━━━━━━━╋━━━━━━━━━━━━━━━━━┫
┃ 6┃项目贷款审批行 ┃ ┃
┣━━╋━━━━━━━━━━━╋━━━━━━━━━━━━━━━━━┫
┃ 7┃建行承诺贷款数 ┃ 万元 ┃
┣━━╋━━━━━━━━━━━╋━━━━━━━━━━━━━━━━━┫
┃ 8┃建行实放贷款数 ┃ 万元 ┃
┣━━╋━━━━━━━━━━━╋━━━━━━━━━━━━━━━━━┫
┃ 9┃项目开工年月 ┃ ┃
┣━━╋━━━━━━━━━━━╋━━━━━━━━━━━━━━━━━┫
┃10┃项目竣工年月 ┃ ┃
┣━━╋━━━━━━━━━━━╋━━━━━━━━━━━━━━━━━┫
┃11┃计划工期 ┃ ┃
┣━━╋━━━━━━━━━━━╋━━━━━━━━━━━━━━━━━┫
┃12┃实际工期 ┃ ┃
┣━━╋━━━━━━━━━━━╋━━━━━━━━━━━━━━━━━┫
┃13┃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
┃14┃实际完成总投资 ┃ 万元 ┃
┣━━╋━━━━━━━━━━━╋━━━━━━━━━━━━━━━━━┫
┃ ┃ ┃ ┃
┗━━┻━━━━━━━━━━━┻━━━━━━━━━━━━━━━━━┛
填表说明:1.“项目建设性质”按“改扩建”、“新建”、“技改”填列。
2.“项目类型”按“大”、“中”、“小”、“限上技改”、
“限下技改”填列。
3.“概算总投资”按第一次批准的概算数额填列。

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情况表
后评价表3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序┃ 单项工程与 ┃ 建筑工程 ┃ 设备及工器具 ┃
┃ ┃ ┣━━━┳━━━┳━━━╋━━━┳━━━┳━━━┫
┃号┃ 费用名称 ┃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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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辅助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公用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服务性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生活福利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厂外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它工程和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续表
┏━━━━━━━━━━━┳━━━━━━━━━━━┳━━━━━━━━━━━┓
┃ 安装工程 ┃ 其它费用 ┃ 合 计 ┃
┣━━━┳━━━┳━━━╋━━━┳━━━┳━━━╋━━━┳━━━┳━━━┫
┃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概算数┃评估数┃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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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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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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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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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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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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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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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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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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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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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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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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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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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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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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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
┏━━━━━━━━━━━━━━━━┳━━━━━━━━━━━━━━━━┓
┃ 实际比概自投资增减额 ┃ 实际比评估投资增减额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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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填表说明:概算数按第一次批准的概算数额填列。附: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
产额 万元

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分析表
后评价表3--1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超概算、评估设资因素分类 ┃ 超概算投资金额 ┃ 占超概算投资 ┃
┃ ┃ 总额比重(%)┃
━━━━━━━━━━━━━━╋━━━━━━━━━╋━━━━━━━━┫
1.预留投资缺口 ┃ ┃ ┃
━━━━━━━━━━━━━━╋━━━━━━━━━╋━━━━━━━━┫
2.设计漏项 ┃ ┃ ┃
━━━━━━━━━━━━━━╋━━━━━━━━━╋━━━━━━━━┫
3.设计变更 ┃ ┃ ┃
━━━━━━━━━━━━━━╋━━━━━━━━━╋━━━━━━━━┫
4.工期延长 ┃ ┃ ┃
━━━━━━━━━━━━━━╋━━━━━━━━━╋━━━━━━━━┫
5.建设单位自行提高建设标准┃ ┃ ┃
━━━━━━━━━━━━━━╋━━━━━━━━━╋━━━━━━━━┫
6.建设单位自行扩大建设规模┃ ┃ ┃
━━━━━━━━━━━━━━╋━━━━━━━━━╋━━━━━━━━┫
7.主要设备价格变动 ┃ ┃ ┃
━━━━━━━━━━━━━━╋━━━━━━━━━╋━━━━━━━━┫
8.建筑材料价格变动 ┃ ┃ ┃
━━━━━━━━━━━━━━╋━━━━━━━━━╋━━━━━━━━┫
9.外汇汇率变动 ┃ ┃ ┃
━━━━━━━━━━━━━━╋━━━━━━━━━╋━━━━━━━━┫
10.银行贷款利率变动 ┃ ┃ ┃
━━━━━━━━━━━━━━╋━━━━━━━━━╋━━━━━━━━┫
11.损失浪费投资 ┃ ┃ ┃
━━━━━━━━━━━━━━╋━━━━━━━━━╋━━━━━━━━┫
12.建设期利息 ┃ ┃ ┃
━━━━━━━━━━━━━━╋━━━━━━━━━╋━━━━━━━━┫
13.投资方向税 ┃ ┃ ┃
━━━━━━━━━━━━━━╋━━━━━━━━━╋━━━━━━━━┫
14.其它 ┃ ┃ ┃
━━━━━━━━━━━━━━┻━━━━━━━━━┻━━━━━━━━┛
续表
━━━━━━━━━┳━━━━━━━━┳━━━━━━━━━━━━━━┓
超评估投资金额 ┃ 战超评估投资 ┃ 备 注 ┃
┃ 总额比重(%)┃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若某项因素节约投资,则用“--”号表示。
附:1.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概算投资 万元;
━━━━━━━
2.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超评估投资 万元。
━━━━━━━

项目投资来源表
后评价表4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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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卫医〔2011〕541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统筹优质医疗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决定在全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经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医政处。

                                厦门市卫生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3个以内(含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1至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的第一执业地点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注册第二、第三执业地点。

  第四条 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批准该拟执业机构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医师多点执业的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六条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

  (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四)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六)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第七条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向核发《医师执业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四)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其它医疗机构执业的证明;

  (五)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有效复印件及医疗机构核定的诊疗科目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申请增加为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之间的书面协议。

  第八条 申请取消多点执业地点的医师应当到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消该执业地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厦门市取消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医师变更已注册的第一执业地点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其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变更后需要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重新申请多点执业注册。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并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中增加执业地点,《医师执业证书》编号不变。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含第一、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与多点执业医师签订聘用合同(含义务、权利、奖惩及履约报酬等要素)、劳动合同或有关书面协议,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做好医师考核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 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执业地点、范围和类别开展诊疗活动。

  第十三条 多点执业医师发生医疗争议事件的,由发生争议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发生违法诊疗行为的,由违法诊疗行为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为其注册的其他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医师依法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的,应当同时停止在其他所有地点的执业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的托管、会诊、进修、学术交流、义诊,急救出诊、对病人实施现场急救者,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1、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厦门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